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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宿委会学生干部纪律规则

        发布日期:2018-03-29    浏览:

宗旨:自我服务 自我管理

为了加强学生干部的监督检查,改善宿委会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,促进宿委会的发展,特制定本规则。本规则适用于院宿委会全体学生干部。凡是院宿委会学生干部违反本条例,都必须受到追究。

一、纪律

1、由院宿委会组织召开的全体会议或全体活动(包括打扫卫生),除上课请假和特殊情况请假回家外,其他请假方为不正当请假。

2、请假两次记一次无故缺席。缺席一次者,给予警告;缺席两次者,给予严重警告并取消所有评优评奖(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等)的资格;缺席三次者,劝自退出宿委会。

3、请假者必须在会议或活动召开12个小时之前请假,请假一律向老师或主席团(主管内务)请假,老师或主席团(主管内务)批准后请假方才有效。

4、出席会议或活动(包括常规检查)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。

二、办公室值班规则

1、时间:19:30----22:00

2、安排到值班的人员必须在19:30---19:40时间段到达办公室,21:20左右去巡查宿舍,巡查宿舍量在两栋以上(包括两栋)巡查之前要先看前面的值班记录,不可重复前天巡查过的楼栋。22:00值班结束。

3、值班一律不得请假,期间迟到、早退者一律按缺勤处理,缺勤三次记一次无故缺席。

4、值班时间有冲突者,必须与其他成员协调并调换,替班者必须通知一起值班的同学并在记录本注明替谁的班。

5、值班的同学必须打扫好当天办公室的卫生,办公桌保持整洁、干净,值班结束时,要锁好门窗并清理好办公室门口的垃圾。

6、使用办公室的用品后,必须归回原位,保持桌面整洁;使用办公室的电脑时,不能随意删除、破坏、修改电脑里面的资料;不能随意在办公室打印与宿委会无关的资料。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关好门窗,关闭好电脑、空调、风扇等。

7、办公室的钥匙不可以随便带走、也不可以泄露给院宿委会以外的人。

8、不要随意查阅办公室的宿舍信息、资料等一切涉及到他人隐私,一经发现,给予全院通报批评。

9、办公室的宿舍信息、资料等不能外泄及带走,一经发现,给予全院通报批评。

三、沟通交流细则

1、在每双周星期日下午14:30----17:00在办公室召开宿委会学生干部交流会。(每个人都必须参加,一学期不少于两次)

内容:总结上阶段工作中的优点与缺点,以及对下阶段的工作展望。发表部门意见、个人意见、聊天等一系列相互理解、相互沟通交流放松心态的交流会。

2、周一至周五没课的同学应该多到宿委办公室与老师、师兄师姐探讨交流,学习他们在各方面的能力、经验来弥补自己的不足,从而完善自己、提高自己。

四、学生干部形象

1、我们身为学生干部需特别注意礼貌问题,热情的对待工作。

2、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,切勿滥用自己的身份。

3、在常规检查及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时必须礼貌在先,后说明来访原因。

4、在日常工作中不得说粗话,文明待人。

五、工作职责

1、要认真完成老师、主席团、部长交代的各项任务。

2、每次常规检查必须认真对待,确保信息无误,尽可能的把每件事做到更好。

3、各部门每次下发通知都必须到位,确保让每位同学都收到通知。

六、遵守以上学生干部各项规则及热情服务于院宿委会;

承诺本人的誓言:

承诺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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