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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尾职院学生公寓安全须知

        发布日期:2018-03-29    浏览:

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,生活与休息的重要场所,为营造一个安全、舒适的住宿环境,确保学生身心健康,特制定相关管理细则:

一、学院不允许任何人向同学推销产品,如发现有,立刻制止;并报请保卫处处置。如涉及违法,押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
二、所有学生团体(干部),不允许到学生寝室推销产品及招新宣传。如有违者,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。

三、请不要向任何人缴费或向推销人员购买任何产品,以免钱财遭受损失。如有,肯定是骗子,请及时向舍管老师或保卫部门报告,寻求帮助。

四、 寝室内不准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及违规电器(电炉、电饭煲、电水壶、电热棒等),不准使用明火。发生停电时,点蜡烛不能离床、书等易燃品太近,严禁在寝室内抽烟。

五、 不准私自带校外人员留宿,不准留异性在寝室过夜或未经批准在异性公寓逗留。

六、 不准在走廊及阳台悬挂、放置危险物品和做出危险动作,禁止下踩窗沿和悬坐阳台边缘,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掷酒瓶、垃圾等物品。

七、 不准在寝室内酗酒、赌博或从事其它违法及引起危险的活动。

八、 不准晚归宿,不准翻墙爬栏进出校园和公寓区,特殊原因晚归者必须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登记,学生出入公寓必须服从管理员管理。

九、 在午休、晚休及自习时间内,寝室及公寓区内不准高声喧哗、起哄、弹乐器、播放音乐、用电脑聚众娱乐、玩扑克、下棋等,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。

十、 严禁在寝室内做饭、炒菜、煲汤等。

十一、 寝室内严禁点长明灯,要做到人走灯灭,风扇停,并检查门、窗、水、电是否关好。

十二、 公寓楼内及走道禁止停放一切车辆,学生单车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整齐。禁止在公寓区公告栏以外的其它地方张贴广告、启事等材料。

十三、 寝室要注意防盗、防诈骗,如有意外要及时报告管理员及相关部门,特别注意加强自身安全防护。

十四、每个寝室选舍长一人,负责安排值日生打扫室内卫生,寝室内保持清洁干净,无杂物堆积,不准叫外卖送入园区,严禁垃圾乱扔,预防疾病传播。

十五、学生寝室在作息时间内要保持安静,学生必须在每天晚上十一点前返回寝室、熄灯休息。

十六、严禁携带毒品、防腐剂、易燃易爆品、凶器等进入寝室。

十七、爱护消防设施及公寓区公共财物。故意损坏的必须承担复原所需的全部费用,情节严重者报学院或司法机关处理。

汕尾职院后勤管理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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